7月5日,第四届中国矿业律师30人论坛暨京师(全国)矿产能源法律专业委员会(下称“矿法专委会”)成立大会在北京召开。中国老科技工作者协会自然资源分会会长、原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司长关凤峻,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北京师范大学教授黄振中,新任京师(全国)矿产能源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矿产资源法律事务部主任曹旭升出席会议并致辞。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法学系主任、自然资源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孟磊主持会议。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原会长康义,原地矿部信息中心主任李裕伟,北京仲裁委仲裁员、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地籍管理司副司长岳晓武,中国地质学会副理事长、自然资源部矿业权司原副司长朱振芳,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原副书记、副局长任辉,北京市雨仁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栾政明,北京国际矿业权交易所总裁樊东平出席会议并发表演讲。
关凤峻在致辞中指出,矿产资源与能源资源是国民经济的基石,是支撑国家战略发展的基础,矿业和能源产业是核心产业。能源法和新矿产资源法的相继实施,为矿产能源领域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京师(全国)矿产能源法律专业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矿业法律服务的专业化进程迈上新台阶,希望能够成为连接法律界与矿业界的桥梁,为中国矿产资源、能源资源及矿业法律制度不断完善、为矿业高质量发展、为全球矿产资源能源资源合理利用贡献力量。
曹旭升表示,矿产能源专委会将在矿产能源法律制度重构的大背景下,团结矿业法治人,加强矿业法治研究,提升矿业法治服务水平,促进矿业法治人才交流合作。同时,助力盘活呆死矿化解地方债和企业债,在北京建设矿业服务一体化创新产业园区,保障矿产资源安全和护航矿业走出去。
会议就矿产能源法律制度重构大背景下,如何团结矿业法治人、扩大矿业律师队伍、助力矿业法治建设、加强矿业法治研究、提升矿业法治服务水平、促进矿业法治人交流合作、盘活呆死矿化解地方债和企业债、建设矿业服务一体化创新产业园区、保障矿产资源安全和护航矿业走出去等事宜,开展学习、交流、研讨活动。
会议还举行了矿产能源专委会揭牌仪式,并为矿产能源专委会相关人员颁发聘书;会上,矿产能源专委会秘书长曹斯月作表态发言,副秘书长杨斌介绍矿产能源专委会筹备情况。
来自全国各地的矿政管理部门、矿业协会与学会、高校、矿业企业、矿业服务机构、各级律协环资委、律师事务所有关人员14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