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本公告为矿业权转让预披露招商公告,仅用于项目推广宣传、征集意向受让方,不属于正式挂牌交易公告。公告所载信息均由转让方提供,最终交易方案、挂牌条件及标的信息以交易所正式发布的挂牌公告为准。转让方保留对项目转让方案进行调整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及《北京国际矿业权交易所矿业权挂牌转让交易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要求,受平陆县中盛铝矾土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北京国际矿业权交易所现对 “山西省平陆县坡头-西山头一带铝土矿详查探权矿转让项目” 进行公开预披露,面向全社会征集意向受让方。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一)矿业权核心信息
勘查项目名称:山西省平陆县坡头-西山头一带铝土矿详查(保留)
探矿权证号:T1400002011063010044656
探矿权人:平陆县中盛铝矾土开发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山西省运城市平陆县、夏县
勘查面积: 49.9463平方公里
有效期限: 2023年10月17日至2028年10月17 日
矿区范围坐标:矿区地理坐标(CGCS2000 坐标系):东经111°28′31.880″- 111°37′01.895″,北纬34°54′00.727″-34°59′00.735″;其中心点坐标:东经 111°32′46.888″,北纬 34°56′30.731″。具体勘查范围由20个拐点圈定,以探矿权证为准。
(二)资源储量情况
根据评审备案的《山西省平陆县坡头-西山头一带铝土矿详查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矿区保有资源量铝土矿控制+推断资源量共计1558.46万吨,其中控制资源量 804.43万吨,占总资源量的52%;推断资源量754.03万吨,占总资源量的48%。根据全区统计结果,本区铝土矿主要化学成分为:Al2O3平均 61.94%,SiO2平均13.74%,Fe2O3平均3.00%,S平均1.21%,A/S平均为4.5,平均厚度2.53m, 属一水硬铝石型低铁高硫铝土矿,全区铝土矿矿石品级Ⅴ级。
矿区另有共伴生有益矿产硬质黏土矿推断资源量共计302.53万吨、山西式铁矿推断资源量100.98万吨、硫铁矿推断资源量51.58万吨、镓推断资源量327.28吨,平均含量为0.0021%。
(三)开采技术条件
1. 水文地质条件
本区主要工业矿体部分位于当地侵蚀基准面以下,石炭-二叠系基岩裂隙含水层是矿体的间接顶板,富水性极不均匀,弱-中等,补给条件差,对矿床开采有一定影响。奥陶系岩溶裂隙含水组水位深埋地下,对小部分矿体有充水影响,不构成主要工业矿体的充水因素。因此,本矿区属以基岩裂隙水含水层充水为主、顶板间接进水、局部可能底板突水,水文地质条件中等-复杂的矿床。
2. 工程地质条件
矿区地层为多元层状结构,矿区主要构造为单斜构造,坡头矿段中部为向斜构造,风化、岩溶作用中等,有软弱夹层及局部破碎带,局部地段有工程地质问题,因此,矿区属坚硬半坚硬岩层为主的层状矿床,矿体直接顶底板岩层软弱,间接顶底板生物碎屑灰岩岩石坚硬,整体性好,构造裂隙不发育,有利于地下硐采,工程地质条件中等。
3. 环境地质条件
坡头矿段属构造侵蚀剥蚀中低山区,地形变化大,有利于地表、地下排水,水资源以中等、弱富水为主,人、畜用水可满足;植被覆盖率低,水土流失中度;人类工程活动对水资源、水环境、土资源、土环境影响较弱;矿业活动可能引发的一系列的地质灾害。本区属地质环境质量分级为“复杂”地区。
二、转让方基本情况
平陆县中盛铝矾土开发有限公司于2001年通过申请取得了山西省平陆县坡头-西山头一带铝土矿探矿权,期间经过几次延续、变更、保留,目前勘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8年10月17日。
2022年6月27日,平陆县中盛铝矾土开发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山西省运城武圣实业有限公司、山西武圣新材料有限公司三家公司(以下简称武圣三公司)被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后,进入重整程序。
2023年1月8日,根据管理人发布的《投资人招募公告》,北京国矿新业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唯一一家潜在投资人,向管理人提出作为投资人参与重整的申请。
2023年10月12日,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由管理人、武圣三公司以及投资人北京国矿新业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
根据《重整计划草案》,武圣三公司原出资人权益均调整为零,武圣三公司原出资人将持有的股权无偿让渡给投资人北京国矿新业科技有限公司或投资人书面指定的第三方。
三、权属与合规状况
(一)权属情况
标的探矿权已纳入山西省省级非煤矿山整治整合第二批单独保留矿山名录(2026-04)。根据山西省平陆县自然资源局2026年4月13日公示,将该探矿权列为单独保留矿山,公示无异议后确认保留资格。
标的探矿权权属清晰,经破产重整管理人批准已由投资人北京国矿新业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北矿所对探矿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
(二)探矿权出让收益缴纳情况
标的探矿权于2001年以申请在先的方式取得探矿权。
根据最新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等文件,以申请在先方式取得、未进行有偿处置且不涉及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的探矿权,比照协议出让方式,在转为采矿权后,按照产品销售时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铝土矿出让收益率为1.2%。
(三)生态环境修复基金设立情况
转让方已于 2023年6月开设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专户,保证生态环境修复基金的专款专用。
(四)探转采前置工作完成情况
1. 详查报告及资源储量评审备案(2025年07月09日)
《山西省平陆县坡头-西山头一带铝土矿详查报告 (2024年12月31日)》取得晋自然资储备字〔2025〕39 号备案。
2. 开发利用方案+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通过(2025年11月)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组织评审并公示通过(2025年11月27 日公示,公示期至12月5日),方案合并为《坡头铝土矿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探转采核心技术方案要件完成。
(五)开发与产业政策情况
运城市是山西省两大铝精深加工集聚区之一,是国家新型工业化(铝工业)产业示范基地。全市已形成从铝土矿、氧化铝、电解铝到铝深加工的全产业链条。未来,运城将围绕“铝土矿开采一氧化铝一电解铝一铝精深加工”,打造铝制发动机缸体、化成箔、轮毂等汽车轻量化零部件,高速列车、航空航天、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等新型轻量化合金产品和高纯高压电子箔等高精尖产品,构建绿色循环、产业高端的国家新型铝精深加工产业链。
铝土矿的开发符合国家和当地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产业政策及生态环保要求,不属于限制或禁止转让情形。
四、项目核心投资亮点
1. 资源禀赋优异:矿区位于平陆铝土矿集中区,是山西省七大铝土矿集中区之一,位于华北板块南缘,豫西断隆与中条山断拱结合部,所属成矿带为豫西铝土矿成矿盆地北坡铝土矿成矿带,周边和邻区有多个大中型铝土矿矿山。
2. 增储潜力较大:矿区尚有相当部分空白区未开展勘查工作,未对矿区外围及深部延伸实施系统勘查。依据区域地质成矿规律,矿区具备较好的找矿前景,随着勘查工作的深入,后续资源储量存在较大提升空间。根据勘查单位统计,已探明矿体未完全控制部分,再加密少量钻探工作即可预计新增铝土矿资源量约1500万吨。其他未勘查区域大约有30平方公里,全区预计可控制资源量在5000万吨以上。
3. 开发条件便利:矿区已探明矿体整体埋藏条件优越、层位稳定、厚度均匀、连续性好、矿体延伸规模较大。基于矿体赋存特征,本矿区可采用浅部露天开采、深部地下开采相结合的联合开发模式。项目仅需完成露天区域剥离平整、开采平台搭建及井下基础巷道开拓等简易基建工程,即可快速形成完整采矿作业能力、实现投产达产,整体建设周期短、基建投入可控、投产见效快,具备良好的开发经济性。
4. 区位优势明显:矿区位于中条山中段南侧,平陆县东部、夏县东南部,距平陆陆县城52km,距夏县70km,有运三高速公路、连霍高速公路、大运高速公路可通往全国各地,南同蒲铁路与全国铁路相接,区域交通比较便利;水电供应稳定,周边矿业配套产业完善,运营成本可控。
五、转让方式及后续安排
1. 转让方式:本次转让将通过北京国际矿业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广泛征集受让方;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方,将采取挂牌报价+限时竞价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2. 交易底价:本次转让为有底价转让。正式挂牌起始价和底价以正式挂牌转让公告为准,预披露阶段不对外公布。
3. 时间安排:本预披露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4. 尽职调查预约:公告期内接受意向方咨询、证照及资料查看、现场调查申请。
5. 正式挂牌预计时间:2026年 10月(具体以正式挂牌转让公告为准)。
六、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
1.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矿业权人异常名录;
3.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备与项目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实力;
4. 具有金属矿山开发运营经验、专业技术团队及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者优先;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尽职调查及资料索取
意向受让方可在预披露期内,向北京国际矿业权交易所提交以下材料,申请查阅项目详细资料及预约现场调查: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企业简介。
经转让方审核确认后,北京国际矿业权交易所将统一安排现场尽调及资料对接。意向受让方应对获取的所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八、联系方式
交易所对接
项目联系人:雍经理
联系电话:13391723301
电子邮箱:yong@cbmx.co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中海财富中心5层A506
转让方对接
联系人:王波涛
联系电话:18601193523
九、特别声明
本公告内容仅为招商推介使用,不构成对任何主体的交易要约或承诺;
公告所载信息均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北京国际矿业权交易所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尽职调查并独立判断;
转让方有权根据项目进展调整转让方案、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调整信息将在交易所网站及时发布;
本次转让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及北京国际矿业权交易所所有。
北京国际矿业权交易所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