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际矿业权所挂牌出让
限时竞价须知
根据《北京国际矿业权交易所矿业权挂牌出让交易细则》规定,在北京国际矿业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矿所”)挂牌出让矿业权,挂牌最后一个工作日报价截止时由于竞价激烈,仍有竞买人要求竞价的,以报价截止时的挂牌价为起始价进行限时竞价,须知如下:
一、限时竞价规则
1、限时竞价启动条件
挂牌期限届满,交易所当场宣布最高报价及报价者,并询问在场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如有愿意继续竞价的竞买人,交易所于当天启动限时竞价程序,未按要求到场者视为自行放弃。
2、限时竞价参与资格
取得交易资格的竞买人。
3、限时竞价报价规则
限时竞价起始价:以报价截止时的挂牌价为起始价。
增价规则:每次报价应高于前一轮报价,其中首次报价须高于限时竞价起始价。
增价幅度:按公告内容。
4、限时竞价时间
交易所向取得限时竞价参与资格的竞买人告知限时竞价开始时间。限时竞价开始后,开始第一次5分钟限时竞价,竞买人应严格按照报价规则参加限时竞价。如在5分钟内的任一时点有新的有效报价,价格及时更新并从完成更新时点起顺延一个5分钟,竞买人开始新一轮报价,按此方式顺延直至一个5分钟限时竞价内没有新的报价,在此5分钟结束时限时竞价结束,确定成交结果。
二、限时竞价程序
1、竞买人代表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意向竞买人资格确认通知书》及其他文件;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安排进场。
2、竞买人按照限时竞价规则开始限时竞价,最终根据竞价结果确定竞得人。
3、限时竞价结束后,竞得人与北矿所当场签订《矿业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三、竞买人须认真阅读并遵守本须知。凡取得限时竞价参与资格并进场的竞买人,均视为已全面了解限时竞价相关规则,且认可并执行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四、竞买人应客观、理性报价,须对参与限时竞价涉及的全部行为负责,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及违约行为而产生的相关责任。
五、本须知未尽事宜,按照《北京国际矿业权交易所矿业权挂牌出让交易细则》执行。
北京国际矿业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