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08-20 10:18:16
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查干陶勒盖音乌拉金及多金属矿普查探矿权邀请
招标出让结果公示
公示部门:北京国际矿业权交易所 公示时间:2015-08-20
内国土储交登示字〔2015〕113号
受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委托,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储备交易登记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于2015年6月23日至2015年7月13日开展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查干陶勒盖音乌拉金及多金属矿普查探矿权邀请招标出让工作。
根据《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查干陶勒盖音乌拉金及多金属矿普查探矿权邀请招标出让确认中标人的通知》(内国土资字〔2015〕410号),确定该项目的中标人为额济纳旗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现将此次招标出让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的形式提交至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471-6231155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查干陶勒盖音乌拉金及多金属矿普查探矿权邀请招标出让公示表
2015年8月19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矿种 |
中标人名称 |
注册地址 |
成交时间 |
成交地点 |
拐点坐标 |
出让方式 |
成交价款(万元) |
缴纳截止时间 |
缴纳方式 |
登记所需资料 |
矿业权登记时限 |
备注 |
1 |
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查干陶勒盖音乌拉金及多金属矿普查探矿权 |
多金属 |
额济纳旗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阿拉善盟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金洋酒店后楼 |
2015.7.13 |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储备交易登记中心 |
97.5056,42.0401 |
邀请招标 |
27 |
2015.8.17 |
一次性缴清全部 |
1.探矿权申请登记书(电子报盘、原件); 2.申请区块范围图(原件); 3.探矿权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已年检(复印件); 4.勘查单位《地质勘查单位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已经年检(复印件); 5.勘查工作计划、勘察合同或委托勘查的证明文件(原件);招标、拍卖挂牌的勘查项目还需要提交成交确认书(原件)及缴纳价款凭证;协议出让的勘查项目还需提交批准协议出让的相关文件、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信息院《关于探矿权区块范围内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情况核实报告》及缴纳价款凭证,属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的需附具探矿权评估报告备案核实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6.勘查工作实施方案及附件(原件); 7.资金来源证明文件(原件); 8.交通位置图(原件); 9.申请勘查范围内矿业权设置情况的核实意见或有关说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10.探矿权申请范围实地核查表(原件); 11.外商投资(含合资合作)的勘查项目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及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同时附具军事部门同意设置探矿权意见(原件); 12.按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
缴清价款后3个月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