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10-10 10:50:00
内矿交示字〔2011〕39号
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储备登记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矿业权交易服务中心)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鹿山地区
金矿普查探矿权转让主要事项的公示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建立健全矿业权有形市场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45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业权有形市场出让转让信息公示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1〕19号)及《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矿业权转让鉴证有关事宜的通知》(内国土资发〔2011〕383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现对“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鹿山地区金矿普查”探矿权转让事宜公示如下:
探矿权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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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鹿山地区金矿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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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查许可
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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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1552010080204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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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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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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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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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度坐标 纬度坐标
1、97.3156 42.1401
2、97.3656 42.1401
3、97.3656 42.1101
4、97.3156 42.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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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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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16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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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查许可证 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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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
(资源储量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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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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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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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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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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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济纳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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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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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价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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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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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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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
让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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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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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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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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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滨河区学府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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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
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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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中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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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让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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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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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控股额济纳旗矿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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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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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济纳旗物资局住宅区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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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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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昕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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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示发布之日起算,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471-6634420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147号
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储备登记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矿业权交易服务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